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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松滋市检察院坚持以党建品牌创建为抓手,主动围绕“党建是什么?党建为什么?党建怎么抓?”等重点话题,集思广益,拓展思维,大胆实践,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得到了有机融合与创新发展。
搭建“两创”平台,弘扬浩然正气
搭建争创“党员先锋岗”和“红旗党支部”党建“两创”平台,弘扬正气,培植“正能量”。
强化党员意识
党员干部佩戴党徽,时刻提醒党员与普通群众的区别,在潜移默化中让党员感受到自己的身份,时时处处高标准、严要求,通过自我警醒,群众监督,增强党员意识,激发内在动力。
争当先进典型
每年“七﹒一”期间,在全院范围集中组织一次评选“红旗党支部”和“党员先锋岗”活动,激励党员干警在复杂艰难的为民司法服务中,争先进、创一流,勇于担当,发挥党员表率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。
明确“两创”标准
细化“红旗党支部”和“党员先锋岗”创建标准和评比条件。
按照“第一身份是党员”的党建要求,强化党员干警在依法履职中的党员主体身份,发挥党建工作在检积极依托检察服务站、控申窗口、公益诉讼、未检工作、刑罚执行等检察业务平台,强化“党员在一线,正义担在肩”责任意识,发挥共产党员在依法履职中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重点把贯彻落实中央统一部署的“扫黑除恶”专项斗争和“长江生态大保护”专项行动中的工作要求,落实到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之中,要求党员干警在专项斗争和专项行动中,要主动担当作为,贡献检察智慧。
把精准扶贫工作与加强党支部建设、发挥党员作用紧密结合起来,积极推动党建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,将精准扶贫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党建目标任务。
拓展创建渠道,传递党建温暖
积极拓展“党建品牌”创建渠道,把“党建品牌”创建向基层一线延伸,把党的恩情与检察温情传递到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中去。
立足职业特色创建青年志愿服务队
坚持党建带团建促队建,发挥共青团支部“生力军”作用,依托团支部组织成立了“青年志愿服务队”,组织青年干警开展法律“进校园”宣传服务活动。目前累计开展法律宣传20场次,接受法律宣传服务在校学生达2万余人。
立足特色岗位创立“党员示范岗”
今年,“晓媛工作室”党员示范岗成功观护帮教失足未成年人3名。“文明接待”党员示范岗接受群众来信来访15人次,化解矛盾纠纷2件,开展刑事司法救助1件。
开展党员结对帮扶关爱困难群众
组织开展了党员干警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,共结成党员干警结对帮扶42对,开展集中走访慰问献爱心送温暖活动3次,投入专项帮扶奖金3万余元,开展国家扶贫日党员干部“一日捐”活动捐献帮扶资金1.17万元。